省直各参保单位:
为规范、完善省直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基本信息管理,更好地为各参保单位服务,我局将开展参保单位的基础信息完善校核工作,要求各参保单位重新填报相关信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1、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填报
由于长春市街路门牌号重新排列及电话号码升位、单位更换法人及经办人员等原因,医保数据库中登记的各单位基本信息需要进行校核和补充,请各参保单位按《省直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附表1)表格样式将基本信息进行重新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2、部分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核对
从我局对参保人员信息审核过程中发现,部分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有误,影响到参保人员缴费和医疗待遇的享受,现将部分身份证号码有疑问的人员名单公布在我局网站上,请各参保单位到我局网站查看《省直医疗保险身份证号码有疑问人员名单》,并将名单中所列出的本单位人员身份相关信息填入《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修正登记表》(附表2)。
二、填报方式
请各参保单位到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http://www.jlyb.gov.cn) “网上公告”栏目下载:
(一)《省直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附表1)
(二)《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修正登记表》(附表2)
(三)《省直医疗保险身份证号码有疑问人员名单》
对附表1各参保单位直接填报,填报附表2时要参照《省直医疗保险身份证号码有疑问人员名单》,如有你单位职工名单要进行填报,如没有则不用填报。
三、填报时间及要求
填报时间:9月1日—9月15日
请各参保单位将填报的表格报送省医保局基金征缴部,同时务必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E-mail:jjzj@jlyb.gov.cn),如未发送电子文档视为未报送。
联 系 人:王柏青
联系电话:88690552
E-mail: jjzj@jlyb.gov.cn
请各参保单位对本项工作予以配合和重视,将单位基本信息真实准确填报。对因提供信息有误或不及时报送而致使本单位参保人员在医保待遇等方面受到影响,由参保单位自行负责。
附表:1、《省直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2、《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修正登记表》
二○○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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