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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操作说明
2007-12-19
一、适用范围及用途
省直参保单位每年度年初的缴费基数申报应用此程序。
二、使用方法
1.首先登录医保局网站,网址:http://www.jlyb.gov.cn.
2.通过网上办事模块上的缴费基数申报,输入单位代码及密码(单位代码即单位的医保编号,各参保单位密码单位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号),点击“进入”。
3.进入到“2008年度工资情况表”界面,逐一更改人员“上年月平均工资”一栏中的数据。
4.更改完毕后,点击“保存”,自动存入医保局数据库,网上申报完毕。
5.打印(纸张大小A4,页面设置由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设置),打印出《2008年度工资情况表》,需加盖公章后报送医保局。
6.如单位需存档备份,则可点击“生成EXCEL文件”并保存。如不通过医保局网站,而是将基数申报生成的电子文档手工报送,则可点击“生成dbf文件”并保存,将dbf文件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到医保局。
三、申报时间
2008年1月1日——2月10日。
其中财政统发单位截止时间为1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1)2007年度省直社平工资为24000元。
(2)修改上年月平均工资时,应录入每位职工上年全年工资总额(包括第十三月工资)除以12个月后的平均工资。
(3)职工以本人上年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总额高于省直职工上年社会平均工资300%,以省直职工上年社会平均工资300%做为缴费基数,个人扣款数按当地职工上年社会平均工资300%做为基数进行核定;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省直职工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以省直职工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做为缴费基数,个人扣款数按当地职工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做为基数进行核定。
(4)参保单位对本单位人员工资更改后,进行保存,示为此次基数申报完毕。参保单位更改保存后发现录入错误或医保审核未通过需重新更改,则可进行再次更改并进行保存将原数据覆盖。参保单位需将最后一次保存后的信息打印报医保局。医保局将以参保单位最后保存数据为准确定本单位2008年度缴费基数。
(5)缴费基数网上申报模块于每年缴费基数申报期间开放。即每年1月1日—2月10日。申报期结束后,网上申报模块将自动屏蔽,各参保单位不能再进行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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