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在本窗口打印好后您的帐户返还凭证后(必须凭离休干部本人医保卡打印返还凭证),即可到财务部领取账户余额。个人编码尾数为单数的请您到11号窗口办理,个人编码尾数为双数的请您到12号窗口办理,个人编码请看返还凭证。
2、您到财务部领取余额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本人来领取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他人代领的需提供代领人、离休干部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离休干部本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录)。
(3)单位经办人代领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一次性收齐后统一办理)、离休干部本人和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如您没带身份证复印件,请到一楼大厅左侧复印。
3、代办人或离休干部本人身份证如有丢失的,暂缓办理返还事宜,待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后再处理(截止到4月30日)。
4、为了方便您领取2007年离休个人账户返还款,我们将以存折的方式发放到您的手中,您可以持存折等相关有效证件到一楼中国银行金业支行或市内中行任何网点领取现金,请您妥善保管好此存折,待以后年度使用。
5、2008年度个人帐户余额返还请您在2009年3月1日至10日期间来我局办理(节假日顺延。周三、周五下午业务学习、归档结算,不对外办公)。
联系电话:离休干部服务部 88690557
财务部 88690555
祝愿您健康长寿,万事顺意。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08年2月25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我授权×××代我到省医疗保险管理局领取离休干部个人账户余额钱款。
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关系:
离休干部本人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联系电话及签名:
委托人签名或指压(必须为离休干部本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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