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中心)、长白山管委会医保中心:
按照部社保中心《关于开展业务档案管理情况调查的通知》(社保中心函[2008]44号)的要求,为加强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全面掌握目前各地业务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配合《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审议出台和实施工作,部社保中心拟在全社保系统开展业务档案管理情况调查,现将部社保中心《业务档案管理情况调查表》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医保经办系统业务档案管理情况调查工作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县市要按照指标解释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填报调查表,以电子档、纸质档两种形式上报,纸质档报表要有签字、签章,并形成简要文字书面情况上报。
二、各县市的报表、文字书面汇报要分别报市州、省,各市州要在填报本级的调查表的同时,填报汇总表,对本级及所属县市的调查表、文字书面汇报进行汇总、综合后,一并报省。
三、调查表、汇总表电子档可从省医保信息网站(www.jlyb.gov.cn)下载,填报后的调查表、汇总表电子档及文档书面汇报电子邮件于2008年11月5日前传至zfguang@jlyb.gov.cn,纸质报表、文字书面汇报邮寄至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邮编130022,省医保局。
联系人 赵发光 0431-88690577 刘海涛 0431-88690579
附:
1、省、市、县三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档案管理情况调查表.xls
2、省、市、县三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档案管理情况汇总表.xls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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