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北方彩晶电子有限公司、吉林非金属矿工业总公司九台膨润土矿、吉林省石油化工厅劳动服务分公司三家单位虽然参加省直离休干部统筹医疗费,但近几年没有按规定缴纳离休干部统筹医疗费,我局多次催缴,但上述三家单位仍未按规定缴纳,也未到我局办理减员变更手续。上述三家单位的此种做法,不但影响了离休干部享受正常的医疗待遇,而且也严重影响了我局的正常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要求上述三家单位于2009年4月15日前到我局办理缴费手续,愈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省直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我局将把上述三家单位的离休人员名单从系统中删除。
二、自动放弃参加省直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离休干部的宣传解释工作,并妥善处理好医疗费报销相关事宜。
三、由于上述三家单位几年来一直未缴纳离休干部统筹医疗费,离休干部由此发生的相关问题,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通告。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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