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服务指南

无工作的男职工配偶生育登记
2010-10-18
        业务办理范围: 无工作的男职工配偶。
        办理程序:
        无工作的男职工配偶确诊怀孕后,持男方社会保障卡、门诊专用病历,女方户口,围产期保健手册,失业证(或其它有效失业证明),结婚证,再生育的需同时提供再生育证明(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填报《省直生育保险无工作男职工配偶生育待遇申请表》后,到我局申办。
        受理时间:工作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