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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工作方案已经获得省厅和省政府的批准
2007-07-16
  针对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患大病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较高的实际,省政府每年都安排专项给予必要的医疗救助,这项政策有效减轻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负担,受到了普遍欢迎,体现了政府的关爱。2006年度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工作方案已经获得省政府的批准,目前省医保局正在积极组织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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