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4日,根据《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文件精神,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编报201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要求,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组织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工作培训。各市(州)、县(市)财政局、人社局、社保局、医保局相关负责基金预(决)算的人员参加了会议,财政厅社保处刘晓峰处长、人社厅财务处王维民处长、省医保局王同海局长、省社保局财务处沈建平处长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王维民处长主持,刘晓峰处长在会上讲话。王同海局长结合当前医保基金管理情况,就基金预算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指出,基金预算制度为提升经办能力提供了重要契机,是医保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准确把握编报要点,处理好与相关部门的关系,提升基础数据质量,推进建立预算绩效考核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研究科学的预算编制方法,以基金预算为主线,全面做好医保基金管理工作。
(财务部 巩佳玲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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