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9日—30日,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在长春举办全省医保经办系统“一法一条例”学习培训班。全省各市(州)、县(市、区)经办机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及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的干部职工共计23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李兆宇副厅长出席开班典礼并作动员讲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工伤保险处乔勤增处长、医疗服务管理处段政明处长、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综合发展部郝春彭主任和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就业与社保研究中心杨燕绥教授等有关领导和专家应邀对“一法一条例”实施后经办管理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专题讲授,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王喆局长作了结业总结。
在开班典礼上,李兆宇副厅长要求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一法一条例”学习培训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要全面掌握《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广泛开展“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培训、抓紧完善“一法一条例”配套流程、不断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水平,他还对“一法一条例”学习培训工作提出了要求。
培训期间,郝春彭主任以《基本医疗保险立法研究初探》为题对国外医疗保险立法现状、医疗保险立法起草思路及需要研究的重点问题等进行了详细介绍;乔勤增处长对工伤保险参保、缴费、认定鉴定、待遇和经办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培训和讲解;段政明处长就《医疗条例》起草中的几个重要问题及当前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等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培训和讲解;杨燕绥教授就医保机构的法定地位、法定职责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精彩讲授。会议代表还就对“一法一条例”的主要内容及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过程中遇到及关心的问题与授课的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行了互动交流。
培训结束时,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王喆局长作了总结讲话。他在祝贺“一法一条例”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的同时,要求全省各级经办机构切实做好“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推动全省经办管理服务法制化进程,切实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保经办服务。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有关领导还为各市(州)学员代表颁发了结业证书。
本次培训是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加速推进全省医保经办系统规范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省医保局领导高度重视,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下一步,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将以“一法一条例”培训为契机,不断强化依法履行医保公共服务意识,进一步便民利民、提高效率、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系统整体能力素质和服务形象,为推进医疗保险经办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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