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吉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启动大会召开。参加这次会议的人员有:各市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劳动保障、财政、卫生、民政局分管局长,以及财政、劳动保障局相关处室的同志;各县(市)人民政府的分管领导,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分管局长及医保中心主任,以及市州社区优秀医保员代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厅、民政厅、教育厅、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老龄办、残联分管领导及有关处室负责人。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表彰2007年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部署今年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措施,不断加强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在我省的深入开展,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吉林服务。
会上,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巩固,对《吉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意见》作了说明。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分管领导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相继发表了讲话。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骆德春提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全省的全面启动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城镇社会保障制度,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为搞好全省试点工作,骆厅长根据这次会议精神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确保全省试点工作如期启动;二是做好制度衔接和重点人群剥离工作;三是加强医疗保险经办能力建设;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五是搞好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金振吉副省长在会上强调了做好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特殊重要性,他提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认真总结把握前一阶段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进程,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查找问题并加以解决,不仅要强化措施,更要强化领导,这样才能保质保量的完成国务院赋予的全省试点任务。金省长要求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相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扎扎实实地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做好。
最后,张大松副秘书长做了会议总结,并对会议的贯彻落实讲了几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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